玉玦是耳環, 還是決絕物? 睇電視的考古報導, 說在6至3000年前的舊石器及新石器時代, 在墓葬中經常找到放在墓主耳朵旁的小圓環(但無說明墓主姓別), 其直徑有幾公分, 中有小圓洞,環上切開有一幾毫米寬的窄縫, 考古學稱之為玉玦, 取其環上有一缺口之意, 材料是玉也有陶土。 網上解說:´” 耳玦是一種較為原始的耳飾,其戴法目前不是很清楚。有人說戴耳玦時可將缺口夾住耳朵,也有人說需用細繩子系掛在耳眼上。也有人說古人生前戴環、死後戴玦,實際只是一種猜測。” 我想來想去, 窄縫只得一兩毫米, 怎能掛在耳珠或耳殼上?就算掛上了, 人活動一下, 它厚身很重的身形就敵不過地心吸力便掉下來。用繩子穿戴之說更不可能, 因為開縫便多此一舉了。 查新華字典, “玦”字得”半环形有缺口的佩玉,古代常用以赠人表示决绝:绝人以玦。” 字典沒有提到耳環, 更甚者,與人決絕, 還送禮給他? 擺明敵我實非處世交友之善法,不相為謀就夠了。 跟隨字典的解說, 吾見認為這些不具耳環功能的玉玦應改稱”玉訣”, “訣” 指訣別, 是生死之間兩人的決絕物, 例如夫妻有一人先離世, 在生者把玉訣放在死者身旁, 以示訣別, 從此絕交, 以後互不干擾,帶有消災避邪之意, 故玉玦實為決絕物, 並非耳環。 憶起我母親入殮時, 執事者大力把一隻髮篦折開兩個半邊, 一邊放亡母耳邊, 另一邊交我父親, 就有夫妻從此訣別之意,想不到這種生死之間的訣別和決絕觀念竟延續三四千年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