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後由 mca 於 2011-2-6 01:09 編輯
節氣是曆法為農業社會而設立的節令,在戰國時的《呂氏春秋》記載了八個節氣名稱,到二千年前西漢的《淮南子》已有全部二十四節氣的記載。

清代農曆採用的廿四節氣以 "春分" 為開始 (約在陽曆的 3 月 21 日),以後按太陽在黃道運行的經度平均劃分,即是隨後有清明、穀雨、立夏…,一直到雨水、驚蟄再回復至春分,見圖一,每個節氣名稱都含有當時氣候或物候的特徵。這種把黃道均分 24 份的方法稱為 "定氣",但太陽並不以均速運行,所以 "定氣" 使節氣相隔的日數互有長短,平均是15.22 天。用陽曆推算,廿四節氣出現的日子大約是固定的,如下表:

農曆的四季以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這一天為開始,與現代天文學的四季定義不同。
農曆法則又將二十四節氣編成 "中氣" 和 "節氣" 兩大組,它們相間分佈在黃經度圈上。"中氣" 組包括春分、穀雨、小滿、夏至 … 雨水 (圖一較大字體者), "節氣" 組包括清明、立夏、芒種、小暑 … 驚蟄 (圖一較小字體者),這種特別的十二 "中氣" 及十二 "節氣" 劃分是因為需要安排 "閏月",使陰曆 (一年平均有 354.3671 天) 與陽曆 (一年平均有 365.2422 天) 和四季氣候同步,故此大眾慣稱的農曆或舊曆實際上都是陰曆和陽曆的綜合體。現時的農曆源自德國傳教士湯若望 (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) 和明末大臣徐光啟合編的《西洋新法曆書》,明亡後此書呈獻給清帝,改名《時憲曆》,並且在 1645 年左右開始應用至今,期間略有修訂。簡略地說,現時的農曆是中西合璧的曆法,一年設十二個月份 (閏月除外),月的日數有 30 天 (大月),亦有 29 天 (小月),大月和小月的日數合計 354 天,這就與陽曆的一年差 11 至 12 天,與四季也不能時時吻合。為了補償這些差異,農曆規定 "十九年七閏",即是每 19 年內加插額外 7 個月份作為閏月註,並且用 "中氣" 作為制定月序的標誌。通常以立春及雨水定在一月 (正月) 裡,跟著以驚蟄及春分定二月 … 依此類推,若是閏年就加多一個閏月,但一年 365 天裡只能出現十二個中氣,所以就把沒有中氣的那個月份作為閏月,例如閏二月、閏三月 … 閏十一月,但不會出現閏十二月和閏一月,因為這時地球位於近日點附近,太陽掃過的黃經度較其他月份多 (開普勒第二行星定律也 !),故此十二月和一月必有中氣和節氣出現,其他月份有機會無中氣,以下是具體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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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
"十九年七閏" 共有 235 個朔望月 = 29.53059 天 × 235 = 6939.6886 天
19 個回歸年 = 365.2422 日 × 19 = 6939.6018 天
兩者的天數幾乎相等,因此每隔 19 個回歸年,陽曆與農曆再次同步。
蔡伯勵編訂之香港《廣經堂通勝》有這樣的解釋: “陽曆之月,謹為年之分段,與晦朔望無關,故其日數可以規定。陰曆之月,乃以日月合朔之日為首,二次合朔相距約二十九日有半,故月之日數,或為二十九,或為三十,因月法之不同,年法亦異,年以近立春之朔日為始,一年之內,月數不能有奇零,然積十二零,僅得三百五十四日,以之為年,與歲實較相差約十一日。積至三年,已少三十三日,故每三年須置一閏月。再積二年,又少二十五日,亦可置一閏。平均計算,每十九年,須置七閏。一月之內,尋常有一節一氣,然每一節氣之日數,平均約三十日又十分之四。每月之日數,則為二十九有半,故每歷二三年必遇一月,其內僅有節無氣者,即用以為閏月,此陰曆之大慨也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