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陽減光濾鏡
本帖最後由 WCYue 於 2020-6-21 05:34 編輯觀看太陽須要注意安全減光
原因
陽光的紫外線,會損害眼睛表面的組織,眼角膜和晶狀體。紫外線輻射可以燒傷眼睛表面,就像曬傷皮膚一樣。
紫外線是看不見的太陽輻射,有3種類型,分別是:UVA、UVB 和 UVC。太陽的 UVC 紫外線對人不構成任何威脅,因為它們會被大氣的臭氧層所吸收。但是暴露在紫外線 UVA 和 UVB 下,可以影響你的眼睛和視力。短期和長期暴露於這些危險的輻射線下,對眼睛會造成重大傷害。
【注意】UVC 紫外光殺菌燈,用來消殺死細菌和病毒,會改 DNA 和 RNA 結構,損害皮膚及眼睛,引致嚴重皮膚灼傷及眼部創傷。此外,UVC 亦可能引致皮膚癌。
短期暴露在紫外線輻射的影響
如果你短時間內暴露在無保護、過量的紫外線輻射下,會出現光角膜炎。光角膜炎是一種炎症,由角膜短暫暴露於紫外線輻射引起。好像「曬傷的眼睛」,相當痛苦的。它的症狀,包括眼睛紅腫,有異物入眼的感覺,對光極端敏感和大量流淚。幸好這種現象通常是暫時的,很少導致眼睛永久損傷。
長期暴露於陽光紫外線輻射後果可能更嚴重
長期接觸少量的紫外線輻射增加損害眼睛的機會,引致白內障,損害視網膜。視網膜破裂通常是不可醫治的。累積損傷和反覆暴露於紫外線可能增加慢性眼病的風險。長期暴露於紫外線也是翼狀贅片病(由於結膜膠原組織變性而引起的一種眼科疾病)和臉裂斑病(眼白部份呈現一層黃色或白色斑塊) 的成因之一 。
眼睛長期暴露在紅外線之下,亦有可能導致白內障。因此觀測太陽時,必須在望遠鏡加裝符合標準的減光設備,才可以令觀測者眼睛受到保護!市面上並非設計用來觀測太陽的物品,大部份都不符合安全的要求
安全要求
通過望遠鏡直接目視觀測太陽,須減光至符合以下建議的安全要求:
EN 170:2002 ( BS EN 170:2003 )
個人眼睛保護裝置:紫外線濾光鏡片透射率要求
EN 171:2002 ( BS EN 171:2002 )
個人眼睛保護裝置:紅外線濾光鏡片透射率要求
EN 172:1994 ( BS EN 172:1995 Amd 10942:2000 和 Amd 133373:2002 )
個人眼睛保護裝置:強光濾光鏡片規範
ISO 4851:1979
個人眼睛保護裝置:紫外線濾光鏡片透射率要求
ISO 4852:1978
個人眼睛保護裝置:紅外線濾光鏡片透射率要求
觀測太陽雖然沒有法例上的安全要求,我們應按照上述標準建議,觀測太陽時,必須在望遠鏡加裝符合標準的減光設備,令觀測者眼睛受到保護!
紫外線須減至低於 3.0 ppm
可見光須減至低於 3.2 ppm
紅外線須減至低於 2.7 ppm
ppm:parts per million 百萬分率
以下物品無有效減低紫外線對眼睛損害的功能,所以不可以用於太陽觀測:
用蠟燭薰黑的玻璃片
已曝光的菲林 (無論黑白或彩色,正片或負片)
中性密度濾光鏡 (ND filter)
錫紙膠袋或黑膠袋
錄影帶 (VHS)
電腦軟磁碟片 (Floppy Disk)
光碟片 (CD, VCD, DVD, Blue-Ray Disc)
太陽眼鏡 (雖然可減紫外線,但不適合直接觀看太陽用)
Credit: 日本国立天文台 / 香港天文學會 不可用於太陽觀測的減光方法
用水加墨汁看太陽倒影
http://paper.dzwww.com/qlwb/data/20090722/786733393535/images/36.jpg
鏡後減光的大陽濾光鏡
Credit: Astro-Art 可以用於太陽觀測的設備
符合工業安全的燒焊鏡 (手持目視用)
太陽濾光片 (手持目視用)
太陽濾光膜 (望遠鏡鏡前減光用)
鍍了鋁膜的太陽濾光鏡 (望遠鏡鏡前減光用)
太陽稜鏡 (用於折射望遠鏡鏡後減光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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